創作的轉化性使用 Transformative Use

關於 AI 創作的道德與法律,目前仍在各方討論階段。

在未來,當 AI 創作的圖文、影音風氣更甚,開始有了與盈利相關的產業鏈時,我們應該如何規範,與遵守這些創作規則。

目前美國有一個備受注目的著作權案例正在等待最高法院的判決,而這個「轉化性使用 Transformative Use」的辯論,也可能影響未來在 AI 創作的法律規範與走向。以下為小編對於案例的直白理解,如果有理解錯誤歡迎留言糾正。

攝影師林恩.戈德史密斯(Lynn Goldsmith)在 1981 年,拍攝了一組歌手「Prince」照片作品。在 1984 年,Vanity Fair 雜誌使用其中一張黑白照片作為基底,委託安迪沃荷 (Andy Warhol)製作成 16 張不同藝術風格的雜誌用圖,並支付了 400 美金給 Lynn Goldsmith,作為這次雜誌一次使用的授權費用。

圖左為 Lynn Goldsmith 1981 年的攝影作品,圖右為 Andy Warhol 於 1984 年的系列創作。

而中間目前並沒有其他授權協議,這 16 張照片作為 Andy Warhol 的創作,也為 Andy Warhol,以及他逝世後創立的「安迪沃荷基金會 Andy Warhol Foundation」創造大量的收益。

爭議發生在 2016 年,Vanity Fair 雜誌的母公司 Conde Nast 出版作品中,使用了 16 張創作的其中一張「Orange Prince」,並支付安迪沃荷基金會 10,250 美金作為授權費用,而原始的攝影師 Lynn Goldsmith 卻半毛未得。因此 Lynn Goldsmith 一狀告上法院,控告安迪沃荷基金會侵犯他的版權,以及相關潛在利益。

安迪沃荷基金會主張16張圖的系列創作是「轉化性使用 Transfomative Use」,屬於合理適用範圍。

最初,聯邦地方法院認同這個看法,認為新的創作已經與原作要傳達的訊息不相同,因此屬於合理使用範圍。

然而,第二輪上訴法院的三人合議庭(three-judge panel of the Second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推翻地方法院判決,認為新的創作並沒有轉化原作品,仍保有原作的基本要素,並沒有足夠的改變。

目前,最高法院尚未作出判決。

一部分的人認為,這不應該作為合理使用範疇,很可能使得更多創作者的創作受到侵害,而合理使用的邊界越發模糊。另一部分的人則認為,如果這不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那在未來 AI 創作的領域,以及藝術創作的範圍,都會受到更嚴格的限制與阻礙。

法院判例也將成為未來相關爭議的參考實例,因此各方都高度關注中,也歡迎大家一起討論,對於這樣的爭議有什麼看法,或適合的做法。


參考資料

What is unique art? - Taipei Times
Bringing Taiwan to the World and the World to Taiwan
The Supreme Court meets Andy Warhol, Prince and a case that could threaten creativity
Images Andy Warhol created of Prince are at the heart of a case the Supreme Court will examine on Wednesday. Warhol used a black-and-white portrait taken by Lynn Goldsmith as a reference point.

加入社群討論